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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网站省级频道如何生财有道

发布时间:2020-07-13 16:51:42 阅读: 来源:滤片厂家

近日,“中国网视法治在线”网站“山西频道”主任张某因承诺收钱删帖被媒体曝光,引起社会关注。

这家网站在打出的广告中称,“中国网视法治在线唯一官方网站,包年发稿免费送新闻工作证,并送1个到5个网站后台,可上稿下稿,正、负面文章都能发。另招各省、地级市频道主任,好处多多”。经公安机关调查,“中国网视法治在线”并不具备相关备案手续,属于假网站,张某也因诈骗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。

近年来,以“法制”“法治”为主题命名的各类网站大量出现,这些网站大多存在冒用合法新闻机构名义非法“采访”、编发负面虚假信息、敲诈勒索等问题。那么,“中国网视法治在线——山西频道”究竟是一个怎样的网站?《法制日报》记者赶赴山西省忻州市,采访了办案部门和事件核心当事人张某。

揭秘假网站“外包”省级频道内情

《法制日报》记者分别走访了山西省忻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、忻州市定襄县公安局,从办案民警的讲述中,了解到张某承包假网站“中国网视法治在线——山西频道”的全过程。

忻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警官告诉记者,张某曾是忻州市定襄县某工厂的外协人员,初中文化。

2014年3月初的一天,张某在一个QQ群中看到一则招聘广告。该广告称,“中国网视法治在线唯一官方网站,包年发稿免费送新闻工作证,并送1个到5个网站后台,可上稿下稿,正、负面文章都能发。另招各省、地级市频道主任,好处多多”,并附有咨询QQ号和“010”开头的固定电话号码。张某随后加对方为好友。

聊天中,对方发给张某“中国扫黄打非法制监督网”“中国网视法治在线”“中国法治在线官网”等5个网站。张某通过搜索发现,其中“中国网视法治在线”可以打开,遂产生代理该网站“山西频道”的想法。

3月25日左右,张某与朋友孙某一起乘火车到北京“考察”。在北京市丰台区该网站的办公地点,他们见到了网站的负责人李某。

李某向张某“传授”了网站运营的两种方法。第一种是在网站上发布、转载负面稿件后,联系负面稿件中涉及的当事人,告知网站上有其负面稿件,以能帮其删除负面稿件为名义,联系对方。第二种是联系单位、企业发布正面稿件。而联系对方的最终目的都是想办法让对方加入理事单位,缴纳一定费用。

警方提供的材料显示,张某称,除了广告中提及的内容,李某收到费用后给张某35%的提成。李某曾对张某说,承包网站、网站运营、发展理事单位都要以捐赠公益事业的名义收费,千万不能私自拿钱。

回到家后,张某和孙某通过查询工信部发现“中国网视法治在线”并没有备案。李某向他解释,自己有个总网站,已经在工信部备案;其他网站都服务于这个总网站,不需要备案。

警方提供的材料显示,张某知道该网站没有备案,但认为可以从中赚钱。3月29日,他再次来到北京。经过与对方讨价还价,张某以1.3万元的价格承包下“中国网视法治在线——山西频道”,担任“采编主任”,任期一年。张某得到工作证、委托书以及“山西频道”后台的用户名和密码。

李某演示了如何上稿、删稿,并对张某说,让当事人缴费加入理事单位后再删稿,不然就不给他删。

张某发展了两名“采编人员”,并以给他们办理工作证为由每人收取费用3000元,但只有1人将钱交给了张某。他向“采编人员”“推销”,办理了这个工作证会有很多方便,例如开车时被交警拦下,出示证件可以免于罚款;到旅游景点出示证件可以减免费用等。

4月13日,“中国网视法治在线——山西频道”开办仅半个月,即被媒体曝光。

因张某和北京“总部”都有上传稿件的权限,警方无法查实新闻中提及的负面稿件是否为张某采编上传。张某实际经营“山西频道”时间未“满月”,警方未查证张某有其他违法事实。最终警方查实张某夸大事实、编造谎言给他人办理网站工作证件牟利的行为构成诈骗,4月30日,警方将其传唤归案,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张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。

办案民警介绍,李某的总网站在工信部备过案,但其他“服务”于总网站的5个网站均无备案,属于假网站。张某并非记者,持有“中国网视法治在线”的假记者证、工作证,属于假记者。张某在知情的情况下,编造谎言收取办证费,为他人办理工作证构成诈骗,如果当时张某收到两本办证费6000元,则将构成刑事犯罪。

办案民警在张某车内发现了名片、假新闻记者证、工作证等物品。民警向记者展示了张某的“中国网视法治在线”新闻记者证和工作证的照片。记者看到,该新闻记者证与真正的记者证非常相似;工作证为吊牌形式,挂绳上写有“CCTV”字样。

民警还向记者展示了在张某车中找到的“某协会理事单位登记表(代协议)”的正本照片。表格中,甲方为空白,乙方为某生态环保协会,并盖有行政专用章。

表格中印有自愿宣传费标准,其中理事单位收费为2万元、3万元、5万元三档,并有月宣传费、通联单位、年宣传费3000元至1万元不等。

当事人称“名也毁了,钱也没了”

“我现在是憋着一肚子气,我实实在在是被他们迷惑了,(他们)把我骗了。”《法制日报》记者随后与张某取得联系,张某向记者讲述了他承包“中国网视法治在线——山西频道”的经过。

张某称,他喜好摄影、摄像,因此加入了一个名为“中国记者编辑媒体新闻”的QQ群。看到群里的广告并与对方了解情况后,怕对方有假,他还专程去北京作过考察。

张某称,他原本设想与山西每个地市的政府单位、文化办建立关系,在他的“山西频道”发稿;发展理事单位给企业做宣传;将自己拍摄的农村文化题材作品放到该网站上。经营网站的想法是“能给朋友们帮点儿忙就帮点儿忙”,并称自己没有发过一个负面的帖子,没有敲诈的意思。

张某告诉记者,“山西频道”所有收入都必须交给北京“总部”,由“总部”从中提成35%作为“活动经费”返还张某。

除发展理事单位、发展采编人员办理新闻工作证件、为别人发稿收取稿费作为收入外,张某还曾与“总部”达成口头协议,发展山西地市级代理,每开通3个地市级网站交给北京“总部”1万元,并收取维护费200元。

对于返还的经费如何使用,张某说,“山西频道”肯定要置办办公室,为了做稿子到处跑,都要花钱。

李某曾交给张某几张空白介绍信,并告诉张某一个“工作站”至少要有5个人,他可以为张某免费办5个工作证。

张某问李某:“这个工作证政府认可不认可,能不能跟政府交流?人家给不给我稿件?”对方答复,有的地方认,有的地方不认,全看自己的人际关系。

为了尽快建立起自己的“工作站”,张某为两人办理了“中国网视法治在线”的新闻工作证。张某告诉记者,办理工作证的钱也已经交到了“北京总部”。

记者问及“采编人员”是否认可他经营网站的想法,张某坦言,“也不是,各有各的想法”。

张某告诉记者,他曾致电李某要求退还1.3万元的代理费。对方回复,“没有钱,所有的钱全都拿去做公益了”。

“名也毁了,钱也没了。我一辈子也没闹过这事情,50岁闹了个这样的事情,弄得我连门也不想出。”张某反复说。(记者 张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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